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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

严德明  南通农商行副行长

 

我汇报的题目是农村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与化解方案。

一、政策环境

首先 2017年央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以国家政策提及了供应链金融。4年来,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工作,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改善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了相关的政策,特别是进入了2019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及供应链金融,7月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基于核心企业与上下游链条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整合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链条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力军,顺应经济金融的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推广供应链金融产品与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大致可分为保兑仓业务、融通仓业务、应收账款融资三个基本模式。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开展的主要是应收账款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  

二、风险分析

目前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已经在全国各农村金融机构陆续开展,无论是从自身还是从客群而言,一项新兴业务的开展,伴随而来的必然会碰到不同于传统信贷业务的风险问题。为了保证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梳理业务的突出风险点,并给出有效的化解方案予以完善。就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下的供应链金融而言,供应链核心企业提供信用征集,上游供应商以赊销项下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向资金提供方办理融资的模式。

该业务的开展中主要存在四大风险点:一是核心企业的信用分析,二是上游企业的信用风险,三是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风险,四是质押资产的价值风险。先讲第一点,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核心企业掌握了供应链的核心价值,担当了整合供应链三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关键角色。应收账款模式下,核心企业是债务人,是银行贷款得以顺利收回的最为重要的保障,其规模实力以及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风险的大小。银行这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综合实力、信用征集及其对供应链整体管理,对上游企业开展授信业务。因此核心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决定了上游企业的生存状况和交易质量。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问题,必然会随着供应链条扩散,影响到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性。

首先核心企业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增级的承担能力与自身实力的匹配度。核心企业可能因信用捆绑累计或有负债超过其承受极限,使供应链出现整体兑付危机。其次,当核心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核心企业可能变相隐瞒经营信息,甚至出现串谋融资,利用强势地位要求并组织上游供应商向银行取得授信,再用于体外循环,致使银行面临巨大的恶意骗贷风险。  

第二点是上游企业的信用风险。应收账款的模式下,上游企业虽然是直接承债主体,由于核心企业的信用担保,以及第一还款来源资金归集渠道的锁定,上游企业的资金状况变得不是特别重要,弱化了其自身的信用风险。但是如果上游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也反过来影响核心企业,传导其风险。另外供应链背景下,上游企业的信用风险不仅受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而且还受供应链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合作状况,业务交易情况等各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企业客群,相对来说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经营透明度较差,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守信约束力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直接关系着整个供应链的正常运行,关系着供应链融资的持续稳定。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其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特殊性,核心企业上游客户存在分布在各地存在主体可能是异地企业的情况,这就加大了债权调查与贷后管理的难度,加大了风险系数。  

第三,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风险,自偿性是供应链金融最显著的特点,而自偿的根本依据就是真实的交易。核心企业与融资企业的交易是否真实存在,相关合同及票据是否真实,应收账款是否得到核心企业的承认,相关票据有没有承兑,应收账款的要素是否明确具体,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合法,各民事主体资格是否成立,应收账款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以及是否多次质押等等,都关乎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是以实体经济中供应链的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利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为供应链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真实交易背后的应收账款,是授信融资实现自偿的根本保证。一旦交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存在,出现伪造贸易合同,或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合法性出现问题,或买卖双方虚构交易恶意套取银行资金等情况出现,银行在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给予借款人授信,就面临巨大的风险。

第四,质押资产的价值分析。上游企业质押的应收账款作为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对应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其资产的最终变现价值状况直接影响到银行信贷回收的成本和企业的偿还意愿。首先,应收账款如期回笼和有效监管,是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重要保证。其次,应收账款的资产价值影响上游企业的还款意愿,当质押资产的最终变现价值低于其信用敞口时,例如因产品质量或市场供求关系导致应收账款价格发生变化的情况,违约的动机就将增大。质押资产的价值风险主要在于应收账款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应收账款的账龄、应收账款退款的可能性等等。  

三、风险化解方案

基于以上总结的几个风险点,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开展过程中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进行风险化解。第一,严格把关核心企业及供应链群体的信贷准入,实时进行动态维护。供应链金融以供应链群体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主线,核心企业所处的优势行业与畅销产品是维护供应链的前提,也是银行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银行应事先通过科学的市场分析与定位,明确允许开展供应链金融的行业和产品,将信贷准入作为控制供应链信用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对核心企业授信审核时,全面考察核心企业在整个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市场份额、企业规模实力、股权结构、业务收益、资产负债、信用状况、发展前景等各方面的要素。对于准入的行业产品及核心企业并非一成不变,要实行动态化的名单制管理,实时跟随市场的波动与核心企业自身质态的变化,对准入名单授信额度进行维护与调整。  

第二,完善对承贷主体的贷前调查,综合考量上游企业的运营水平。除对承贷主体进行常规性债权准入外,重点考察其借款的原因、企业发展状况、企业的经营效益、技术情况及产品竞争力、履约记录及能力、核心企业对该企业的依赖程度等方面,不能因为核心企业对贷款兜底,就放松对存在主体的尽职调查,在以前调查不能流于形式,贷款发放后要坚持做好贷后管理,选择供应链上与核心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联系紧密的中小企业进行合作,密切关注核心企业对上游企业的风险信用评价等措施。上游企业为异地企业贷前调查与贷后管理,可以通过核心企业与上游客户的交易记录,或者远程调阅企业相关材料,对第三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从多个侧面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必要时可对承贷的上游企业实地走访调查,要确保风险可控。  

第三点,严格查验三流信息与交易资料,确保供应链业务交易的真实。银行经办人员要通过现场调查,辅助第三方服务平台,对交易资料和供应链运营状况的一个查验,严格审查单笔交易合同凭证,实时跟踪了解基础交易的进展,包括采购合同签订、备货、发货、支付采购款、生产销售应收账款确认、收回货款等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如物流资金流的流向、流量是否与基础交易匹配等等,并且产生的价值持续稳定,最终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及时了解货物交付情况,加强上游企业销售回笼资金的封闭控制。此外,还可以用大数据辅助判断供应链业务真实可靠,即关检、汇税、水电等间接性数据挖掘分析供应链参与企业一般纳税人取得资格的时间,纳税等级、交税情况、结汇情况、常年用电、用水程度等等。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能够间接了解生产经营的真实程度。第四点,密切关注上游企业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建立快速的市场信息收集和反馈体制。银行应根据市场行情选取产品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知名度高的上游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资产,并对其建立销售情况价格变化趋势的监控机制,及时获得真实的信息,控制市场风险。另外,通过设定合理的质押率,确保质押的应收账款在特殊情况发生缩水后,仍然足以覆盖整个贷款。

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我国开展时间较短,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尚处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成长阶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对预知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并采取合理的化解方案,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新产品、新业务对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农村金融机构要在实践中持续不断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化解风险,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在服务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化解中小微企业担保难题上,发挥更切实有效的金融支持作用。谢谢。

 

来源:本文为严德明先生 在第十六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专题研讨会NO.9“供应链金融和小微企业金融”的发言实录全文,供读者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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