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副理事长
在讲这个课题之前,先讲一个最近非常著名的事件。美国能源公司Colonial Pipeline被黑客劫持,使美国十几个州的能源安全受到了严重的打击,能源管网全部瘫痪,这个事情一般来看很震惊,但仔细去考量信息,就会发现这家公司本身的数字化在全球做得非常先进。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其被黑客劫持,造成很大的数字化风险,最后形成国家的能源安全问题。这个事件中涉及的国家数字经济、数字金融,虽然不涉及数字货币,跟这个题目非常切合,同时也说明了我们题目的重要性。
接下来从五个方面来探讨国家数字货币、数字金融与数字经济转型及风险考量的问题。
为什么说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是大国发展的必争之地,不是说小国未来就不发展数字经济,而是对大国来说更加重要,它在以下六个方面是必争之地。
第一个是大国的千年之争,因为现在已经到了第五个康波周期,高科技在这个康波周期的中后期,此时高科技创新革命浪潮的核心就是数字技术革命,数字技术革命所带来的就是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这将推动全球从2010年前后进入新一轮的繁荣周期,不抓住这一个周期性的数字科技、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的这样一个核心环节,未来这个千年大国就一定处于被动局面。
第二个要实现这个千年之争,也就意味着必须看你有没有这个综合国力,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实际上体现了综合国力之争,在这个过程中,只有把综合国力全部押上去,才可能创造出优势。
第三个是总量之争,总量是什么,到2018年时47个国家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万亿美元,这个数字是信通院统计出来的,不尽准确。但准确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从2018年开始,数字经济已经用数字体现出其重要性,比如美国的这家Colonial能源公司,它的数字经济对美国17州造成了国家层面的经济影响。再一个,实际也体现了数字经济是美国和中国在全球发展中的领先之争或者领头羊之争,对这个问题,两国领导人,以及科学家、经济学家、金融学家,都没有异议。
第四个和第五个是关于亚太主导权之争和联盟之争,前者新加坡学者已经提出了建立“亚洲数字经济共同体”这一概念,后者欧美、G7、G11,已经开了几次会议,形成一个共识,就是央行的数字货币,从技术方面、业务方面,形成一个联盟。美国想在亚太也形成这个数字经济同盟,取得主导权,从某种程度来说,美国、欧洲包括日本,他们一直不仅从科技方面要把持这个数字科技的主导权,而且在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方面依然想把住这个主导权,那么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联盟,这种联盟恰恰是中国现在比较缺少的,因为我们一直是信奉不结盟制度。
最后讲生态链之争,就是数字经济最后这么多之争,它的内在逻辑就是只有形成一个生态链,即数字金融、数字货币只有跟它的业务场景、产业链、核心价值链形成生态链,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才能够真正有竞争力,才能真正生存发展。
以上就是从六个方面来阐述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的大国发展必争之地,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如果一个大国要抢占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的高地,不抓紧去转型,才是这个国家发展最大的问题。
国家要做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如何着手、怎么发展,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科技驱动数字资源转化为价值资源均衡,能不能寻求到满意回报的最大公约数。第二,寻求信、数、智,合理均衡恰当成本的最大公约数。第三个方面是要数智化,寻求全球信息化、数据化、数智化均衡竞争可控风险的最大公约数。
这三个公约数的逻辑关系,简单来说,首先是价值,能不能够将资源转化为价值,来达到均衡满意回报的最大公约数,也就是利润。第二个方面,就是合理均衡收益与成本,国家到底需要付出多大的成本,这个成本是否可以接受。第三个方面,到底有可能面临多大风险,这个风险是不是可控,在这个均衡当中,风险可控这种均衡的最大公约数是什么。
实现以上三个均衡、三个最大公约数,实际上就是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信”,信息化是IT物理化运行的逻辑,在这个过程当中,如何把IT物理运行的逻辑也就是说数字技术的资源转化为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这种资源,寻求最满意回报的最大公约数。第二,“数”,就是数据化、数字化,不管是数理化要素运行还是数学运行哪一种逻辑,这两种逻辑的重点都是寻求信、数、智合理均衡成本的公约数,在数据化、数字化的过程当中,所投入的人工成本、物理成本、可变成本是这个阶段要关注的重点。第三,“智”,就是数智化,到数智化的时候,前面两个阶段和第三个阶段整个风险把握的核心,就是在这种过程当中考虑它的风险均衡最大的公约数是什么,能不能够把握它。
作为国家来讲,国家信息化、数据化、数智化轨道转型的未来,就是寻求“信、数、智”这三个方面在百年的“技术风险和收益”合理的均衡当中能不能达到最大公约数,这像是五只手十只手弹钢琴。
本节讲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转型的发展方向:第一,数字货币是全球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竞争的新赛道;第二,货币、金融和经济“数字化内容转型”的未来。以智能化寻求“人的物化”与“物的人化”,包括“人物互化”过程中应用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均衡,是前面这两个赛道、方向的一个核心环节,或者说内在逻辑的环节,精神的环节,甚至可以说是未来发展的一个分界线、分水岭。
首先考虑货币。货币本来的意义是什么?是充当交换媒介。在这个过程中,随着科技的发展而表现出不同的发展形式及功能。那么到数字货币这个阶段,当数字科技发展到数字经济、数字金融的阶段,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它的功能是什么?只有站在这个最初始的角度,来探索货币新的发展阶段的功能和形式,我们不能够离开这个初心。现在市场上针对数字货币讲了很多东西,我始终觉得大家要回到这个阶段来探索。
由这个作起点,然后来讲数字货币的实质。数字货币的实质不仅是数字化的电子支付与电子货币的数字升级。请大家注意这个概念:数字化的电子支付。如果你站在电子支付这个环节上,就是上升到数字化。如果站在电子货币(这个环节)的话,就是数字化升级的电子货币,是数字化的电子支付,或者数字升级的电子货币。数字货币跟电子货币和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差异,而很多领导、很多专家对这个问题就是没搞清楚。它是真实化的虚拟支付信息与虚拟化的真实货币。法国不承认个人数据有财产使用权,这意味着世界上有些国家对数字货币,全球对数字货币、比特币、Libra的性质,各国央行从法律上来说对它们到底是货币还是资产都有很大的争议。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不能够理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数字货币跟现在银行的电子支付,说得更清楚一点,就是央行现在的数字货币——DCEP,跟各国各家银行的电子支付,跟腾讯、阿里巴巴的支付宝真正的区别是什么?就要看清是数字化的电子支付和电子货币的数字升级。现在央行的DCEP是不是已经真正成为数字货币?它是不是目前还在一个电子货币的数字升级阶段?
数字金融是金融通过信息化工具、数据化手段,叠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没有这些谈不上数字金融。它是对原有金融业务要素进行全面升级和重组创新,彻底改变其内在服务逻辑。只有实现这个过程,才有可能使原有的金融业态发生巨变。前面讲到的数字货币,它就有让人物化的风险,甚至是拜金主义的极化——使货币从货币主义,到拜金主义,再到极化主义的阶段。对于数字金融,“物的人化风险”就有可能演化为人工智能发展的极化,也就是AI发展的极化,有可能形成这种风险。这种风险既是它的内在逻辑,也是它的风险。
数字经济是指通过信息化工具,与数据化手段,叠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形成对原有经济要素,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重组创新,彻底改变一个国家经济的内在服务逻辑过程,然后使原来的业态发生巨变。数字经济有三个含义,第一个是数字供给,第二个是平台,第三个是所有实体经济数字化。数字经济的内在逻辑是未来有“人物互化”的风险。就是“数字记忆-数字记账”,未来人类经济极化点是国家金融启蒙点,是社会货币焦点。这句话解释一下就是:有人描述未来的货币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甚至就是一个符号,甚至就是人类的一种记忆。在这个时候,人和物相互转化。这时,人与人之间的交换,人与人之间的货币支付、交易,仅仅是一个记忆。在这个过程中,经济发展的交易极化点就变成记忆之间的一种交易,那么在国家金融的层面,就变成国家与国家金融之间的一种记忆的交易吗?社会货币,它的焦点就是记忆的焦点之争。那么这种极化的效果到底是什么?虽然现在还描述不出未来非常清晰的一个情景,但是这个方向是毫无质疑的。
当前的智能信用技术的发展,令货币的五大职能和商品交换的形式在未来不仅仅只在一维空间,还会在二维空间、三维空间不断扩展,形成未来人的大脑。对于这种数字化内容转型、这种人的物化和物的人化包括人物互化这个过程,人类在当前甚至可以说在未来的十年当中能不能清晰地看出来?不一定。能否看出来不重要,就好像量子科技,很多东西都是我们现在不能够了解的,那就意味着未来的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也会走向这样一个过程。这是一种必然,人类现在对世界的认识,对经济的认识都还是非常有限的。
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转型的未来和风险一定是在智能化过程中,寻求“人的物化”和“物的人化”的合理均衡组合,一切收益或风险都将在这种均衡与非均衡的博弈中跌宕起伏。如果我们把它讲得更客观、更普遍、更现实一点,那就以股市为例,虽然已经有了这么多经济学理论、金融学理论、货币学理论、股市的理论和操作手法,我们都不能够清晰认识或者描述很多东西的客观形态和未来发展趋势。
第三部分是关于数字经济、数字金融、数字货币未来的发展、路径和方向,虽然大家可能觉得比较玄幻、虚拟,但即使千回百转,我们依然可以归纳出三个发展方向,未来各个国家的数字货币,都有可能有三种不同的发展方向。
第一个发展方向是信息化。在图1的水平方向,如果从技术层面上来讲,它偏向IT安全层级方向发展的数字化货币、数字金融与数字经济,以区块链技术为代表,这是底层技术。在这个过程当中,信息化是基础架构层技术,区块链安全方向和量子计算机程序,都属于IT发展的进程,它都是工程化、代码化,是面向云的经济、金融、货币IT基础设施的重构。
第二个发展方向是数据化。在图1朝上的方向上,数据化发展偏向算法创新、不断提升算力,是数据化层级方向发展的货币、金融与经济。在这个过程当中,它的中间层技术是密码算法方向,属于数学发展过程。也就是说,有些国家的数字货币、数字金融、数字经济,可以从数学这个方向去发展。
第三个方向,就是不管从IT层面发展还是从数据层面发展,如果叠加了AI算法,那么未来的发展就是数字化发展,就是图1中间的这个轴,就是最大公约数、共同发展这个方向。这个方向是未来最主要的,它的发展概念,就是数字化变成生态圈应用层技术,人工智能、数字货币、数字金融、数字经济把数字要素、数据化与信息化叠加为新的智能化、功能化发展的重组升级和改造创新的数理化综合全进程,面向云的经济、金融、货币的智能生态链基础设施的重构。中间这个圆的地球就是数字世界与物理世界在未来发展会形成一个多维发展交错同行的世界,它是客观物理世界的反馈、映射,这两者是孪生体。
这部分将第三部分的发展方向剥茧抽丝出来,进行重新归纳和总结,图1实际上就是国家数字化货币、数字化金融、数字化经济三大发展及风险博弈的多维解构或者结构图。
从图1中可以看出:一是三个方向的底层技术是不同的;二是三大发展方向是不同的,但中间是一个合成的发展方向;三是它的发展路径也是不同的,偏技术的、偏数据的和偏智能化的;四是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他们相互交融所形成的一种结构也是不同的。
图1 国家数字化货币、金融、经济三大发展及风险博弈的多维解构
根据以上四大方面的发展,再结合现在金融、经济和货币的情况,来谈一谈国家数字化货币、数字化金融和数字化经济4.0风险监管之解构。前面讲到,如果未来“钱就是记忆”;如果我们通过取代原本复杂的双边借条网络,让货币形成一种公开可得的、可免费获取的工具;如果这个工具可以记录谁欠谁什么,货币就是经济、金融的一种记忆;那么,未来国家的数字经济、国家的数字金融会把数字货币的设计道路引向哪里呢?很简单,就是三大方向。
第一个,不管未来高科技怎么发展,不管未来经济、金融、货币怎么发展,如果要成为一种产品,成为人类所能够接受的一种服务、享受、生活、生产的过程,它就必须要成为一种产品。这个产品就必须要有功能,功能性的产品或者产品的功能是它最核心的环节。在2001年以前,我提出功能性金融、功能性监管这个理论,我现在依然坚持这个理论可以延伸到未来,国家数字货币、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的核心,就是哪怕钱是一种记忆,或者把记忆变成一种钱。那么记忆作为一种钱,形成一种“记忆的钱”这样一种产品,产品具有什么功能?这种功能能够给个人、社会、乃至人类提供什么服务?在人们的交易过程当中,它有什么样的特点,他能给人类带来什么利益,最后给人类造成什么风险?只要把这个功能性分析透彻,不管高科技发展到什么阶段,都可以监管。这种监管的核心是功能性监管,或者说阶梯式监管、由下而上反式监管,这三大监管就是基于这种功能性监管基础之上提出来的。我为什么提这三种监管方式,是针对现在的金融监管现状,在功能性监管基础上,提出了阶梯式监管、由下而上反式监管这两个新的概念。
从2008年、2010年到现在,将近十年时间,我们的互联网金融经历了国家的号召到最后戛然而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不回应也不回避,不同的监管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态度、不同的监管角度或者甚至不监管、或者谈不上功能性监管。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使中央把互联网金融放到地方金融上去,从中央到地方这种阶梯式的监管,有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由上而下行政一刀切的监管是我们一直以来面临的问题,甚至在这个过程中由刑法来直接代替监管,我也不评价这个监管过程当中的好坏。我只评价一下最后的结果是什么,这个客观结果就是大家现在对互联网金融、P2P谈虎色变。所以我就提出了一个功能性监管。
相对过去十年的互联网金融,未来十年的数字化金融、数字化货币和数字化经济,在数据方面、IT逻辑方面、工程化逻辑方面更智能化更上一个台阶更升级,那么我们是不是还要走互联网金融、P2P监管或者发展的这条老路呢?肯定不能。所以我由此提出,要对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数字金融和数字化经济真正着重它的功能性监管。在这个基础上,要注重阶梯式监管,就是由中央到地方各方面的监管,能不能够形成内在的监管逻辑或者发展逻辑?能不能不要只注重由上而下的、一刀切的行政式的行为监管?能不能够注重培养由下而上的反式监管,包括对监管机构的监管。这是我要讲的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生态监管、规则监管、算法监管。未来的数字化经济、数字金融和数字货币,可能跟原来的金融、经济和货币完全不同。它在核心链、价值链、核心产业链的基础之上形成一个生态,那么监管也必须进行生态监管。更关键的是规则的监管,这种规则监管不能够像过去那样仅仅停留在行为和我们看得见的一些规则方面,即用文字来体现出的东西,可能更要体现在业务逻辑上面和技术逻辑方面,从开发逻辑方面形成的一种技术。创新方面,它的边界如何去确定?怎么突破这个边界,去进行规范这种规则的监管?更重要的是,对它的算法能不能够进行监管?以开立在金融机构的账户为核心的监管方式,以后能不能够转变为以身份识别、权限管理为核心的金融产品数字化?
第三个,去中心自监管、多层次监管、模糊边界监管。也就是说未来区块链特别是现在非法币的数字货币,也就是未来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数字金融和去中心化的数字经济都会起来。那么我们对这种去中心化,是不是把它一概都生硬拒绝掉?问题就是说,我把眼睛蒙上,像刺猬一样把头埋到土里面去,这种去中心化的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就不发展了吗?就不需要监管了吗?不可能。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去中心化的自监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去监管它,外在的监管可能会勉为其难。那么我们可以要求所有的创新主体、创新的经济、创新的平台、创新的金融,怎样设计去中心化自监管的方式、功能跟我们外部的监管去对接?
由上述的功能性监管、阶梯式监管、由下而上的反式监管,包括生态监管、规则监管、算法监管,形成多层次的监管体系。最终无论是技术还是创新金融、法律,本身它们的边界都是比较模糊的。对这种模糊的边界,怎么去实施监管,需不需要有一个发展中的规范?以上就是国家数字化货币、数字化金融和数字化经济4.0风险监管解构的三大方向。
(责任编辑:闫晓磊)
来源:TGES2021周末在线前沿讲座(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