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是企业信用风险向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渗透。部分以融资人为企业或者对基础资产进行缓释的同业创新业务,尽管交易形式为金融市场业务,但实际承担的是企业信用风险。这类业务需要统一管理,穿透到底层资产,按照公司信用风险相同标准开展评级授信。
二是金融机构本身信用风险的下沉。随着金融市场业务的扩张,大量小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或者合作公司加入,导致信用风险的下沉。
三是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复杂程度的增加。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是来自于衍生品交易,随着交易对手最新规则的实施,协议的管理、敞口的监控和保证金的管理都变得更加复杂。
四是债券发行人暗雷不断。由于之前很少有债券实质违约,信用债的信用风险管理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但近年违约频发,很多银行对此准备不足,急需建立覆盖投前评审、投后监控、违规处置的一系列管理机制。
此外资管业务中委托管理人信用风险,托管业务中客户不能按时缴款的风险,票据业务中保证增信行风险等都是金融市场业务信用风险需要注意的一些新关注点。
所属专题:专题3 金融市场和交易风险管理
关键词:金融市场业务,信用风险
TGES金融市场和交易风险管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