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祥 IHS Markit(埃信华迈)金融风险分析产品总监
今天主要分享一些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实施过程中的思考,包括三个方面:一是FRTB内部模型法潜在实施路径;二是金融市场数据平台建设难点和必要性;三是打通前中后一体化的挑战和建设目标。
近期澳大利亚和欧盟相继公布推迟FRTB实施时点到2025年,银行业在FRTB实施,尤其是内部模型法方面将获得更多时间。通过与一些大型欧美银行沟通来看,普遍将按既有节奏实施内部模型法,当前技术方面的改造也到了关键时期,伴随着近两年无风险利率改革带来的挑战,银行加大了市场风险计量方面的投入。
2019年欧洲银行业监管局公布了FRTB合规的四阶段实施路径,计划按照FRTB实施要素的优先级,分阶段通过公布技术标准文档(RTS)、讨论文件(DP)、咨询文档(CP)等方式,支持欧洲银行业统一实施标准,减少合规套利,同时也可以平稳实现Basel II.5向Basel III的合规过渡。
第一阶段包括公布FRTB影响分析报告、修订SA-CCR、明确风险因子流动性调整、返回检验、合格性检验和可建模风险因子判断技术标准等。
第二阶段包括明确内部模型法下的不可建模风险因子压力期度量和ES计量数据输入要求、违约风险、以及银行账户风险,并规定标准法报告模版。
目前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文档已经全部公布,正在进行第三阶段,包括公布IMA的报告要求,规定标准法下剩余风险、新兴和发达经济体的具体的定义和违约风险技术细节,预计2022年左右完成。
从2022到2025这三年期间,将对实施和监控框架技术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包括IMA的评估方法、IMA特殊情况(返回检验或PLA不通过情况)处理和账簿头寸重划分等技术细节。目前来看,对银行来讲,第四阶段政策出台期间,内部模型法的实施细节均已明确,将是主要的开发阶段。
目前国内银保监会还没有正式公布对市场风险监管要求。从现有情况来看,我国监管应该不会出台和欧洲一样细致的指导方案,我国银行业将相较于欧洲机构有更多的灵活自主性。探索实施过程中,可以大致参考欧洲同业的实施路径,总体遵循从主体到边缘,从定量到定性,从计量到报告的思路,逐步实现ES计算,返回检验、损益归因测试,接下来是可建模或不可建模分析,之后是对不可建模风险SES计算、违约风险和内部模型法报告的开发实现。
内部模型法计算ES资本的风险因子必须为可建模风险因子,且必须通过风险因子合格性检验(Risk Factor Eligible Test, RFET)。这个检验需要识别足够数量,且能代表真实风险的真实价格,对观测频率也有具体的要求。
首先从真实价格方面,RFET包含4种数据来源,即本机构已完成的交易价格、其他机构可核实的交易价格,本机构/其他机构有效报价和第三方经纪商的交易价格/有效报价。观测要求是:每年24个观测值且任意90天内不少于4个观测值,或12个月内100个观测值。风险因子同时满足真实价格和观测要求这两个条件,才能通过风险因子合格性检验,才能被判断为可建模风险因子。
近些年,我国银行业市场风险计量方面通过自主开发或外购实现了计量能力的跨越提升,但是在金融市场数据平台方面始终存在短板,至少包括两点:
第一,在本机构内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因为真实价格观测过程中,本机构和其他银行之间的有效报价是一个重要的数据来源,而国内现在前台的成交价格往往缺少和中台的共享,前中后各用不同的数据源,缺少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
第二,提升自身处理交易数据的能力。举个例子,我们拿到前台或市场的交易报价,可以用来推导隐含曲线或曲面,或者校准我们自己的估值模型,同时基于规则虚增替代风险因子(Proxy)。如果机构或者中台不具备处理这些交易数据的能力,后续做高级法的过程中,将只能被动依赖第三方供应商的黑盒服务。
IHS Markit近年利用独有的债券、利率、外汇等衍生品交易数据,帮助几十家银行还有包括美联储在内的监管当局,开展风险因子可建模性分析。我们发现,银行采用自己的数据大概能解决40%左右的可建模因子,如果银行同步加强数据应用,选择合适的替代风险因子,再进一步结合第三方数据源和服务,在某些投资组合(主要是利率、衍生品和信用交易台)可以节省约70%的内部模型法资本。
欧美银行业有一个共识:以实现FRTB监管合规为契机,通过加强数据、模型和系统方面的投入,实现金融市场业务管理全面升级。其中在实现内模法返回检验和损益归因测试(PLA)的过程中,可以推动实现前中后一体化建设。
传统银行在前台交易、中台计量和后台入账管理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碎片化,互相割裂。所以FRTB内部模型法的实施,对跨部门协作提出一系列挑战:
第一个挑战,对于前台,需要增加新的损益计量口径,即假设损益(HPL)。需要前台系统模型基于前一工作日头寸,并根据当前工作日和前一工作日市场数据,计算估值结果变动。目前很少有银行的前台系统直接支持假设损益的计算。
第二个挑战,对于后台,Basel要求实现基于每日计算真实损益(APL),财会部门需要建立独立的价格验证机制,并针对复杂衍生品具备每日独立估值的能力,且支持减去损益中各类费用和税费的影响。现在很多银行并不能直接提供每日的后台损益。
第三个挑战,对于中台的数据、模型和人员能力的挑战。为满足损益归因测试(PLA),中台需要计算前台假设损益(HPL)和中台风险理论损益(RTPL)的相关性和KS分布,以衡量中台模型对实质性风险的捕捉能力。如果前台和中台都采用外购系统,就会在方法论层面面临“黑盒困境”,难以进行深入分析;而外购前中后一体化系统,虽保证损益一致,但会带来较高的模型风险。
上述挑战,将带来市场风险系统建设目标的升级,从资本计量型转为风险分析型。实施FRTB内部模型法,不仅是一个合规问题,还带来分析校准的复杂性,不仅要瞄准资本计算,更需要提升损益分析、可建模性分析、压力区间分析等量化分析能力。以可建模性分析为例,不同的风险因子将会因季节/假期影响,导致在可建模风险因子和不可建模风险因子之间漂移,需要银行不仅以更高的频率监控风险因子变动(甚至按天/周开展监控),及时调整风险因子分类,使用替代风险因子策略减少不可建模风险因子,及时选择新的压力区间计算SES,将对银行风险量化团队和科技开发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与一些银行的交流过程中,感受到银行对于是否实施内部模型法,实施范围,实施路径上均有不同意见,我们要认识到内部模型法是市场风险领域的管理和计量体系升级,很难依赖单一服务商或风险管理部自身的力量完成,需联合不同供应商、不同部门一同努力,耗时颇多。建议银行在完成标准法实施的基础上,先行选择产品简单、模型准备充分、流动性较高的交易台启动前期数据、模型和系统准备。
演讲文稿整理人:俞甜甜
责任编辑:傅泽天
来源:TGES2021(第十七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
资本、风险偏好和限额管理(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