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首先,部分民营企业实控金融机构的治理机制缺失。根据2017年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专题研究报告,有几十家民营系企业通过层层控股控制了很多银行。这种通过股权的链式结构,拉长放大了资本效应,可以用很少的顶级资本控制为数众多的不同层级的下属公司,也就是用很小的现金流权控制着很多很大的机构,导致了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顶层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很小,但控制着所有下层公司的资源,于是它就有内在动机来侵犯下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侵占下层公司的资金资源。这也是民营系企业实控金融机构被掏空的重要原因。
其次,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我国监事会、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很多是由管理层选择和聘用的,由于利益和人际关系上的考虑,他们无法对高管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监督者的权力得不到保障,他们愿意投入的时间也不多,由于薪水不高,他们尽职监督的激励也不够,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所属专题:专题11 内控、合规和审计与风险管理
关键词:公司治理,监督机制
TGES内控、合规和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