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全力抓好重大改革攻坚,稳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努力办好科创板,支持和鼓励更多“硬科技”企业上市。注册制的施行对于资本市场有以下意义:
改善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拓展多元化、多层次的融资渠道,服务实体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的发展变得至关重要。在企业去杠杆的背景下,加大股权直接融资比重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债务压力,而且能为企业现金流注入“活水”。国内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持续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与国际接轨,将有利于引入海外长期资本,为实体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提供持续、长效及全面的金融服务。
2020年6月第十二届陆家嘴金融论坛,易会满代为宣读刘鹤副总理的致辞,其中提到要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等基础制度,着力增强交易的便利性、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致辞还提出要鼓励中长期资金开展价值投资的制度体系,强化对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大幅提高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推动证券代表人诉讼机制落地,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册制改革后,中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提升,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加快了速度、提高了效率,为企业上升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同时,注册制也对中介服务机构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在发行过程中,流程变得更加严格规范,处罚措施也将更加严厉。
新《证券法》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基本定位,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充分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决心与方向。注册制在信息披露机制、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中介责任机制方面,对投行业务的承销组织能力、研究定价能力、机构销售能力、业务协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注册制实行一年多以来,中介服务机构的研究、定价、销售、协作等能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中介机构需要主动对接市场、主动对接业务、主动对接客户。
IPO审核速度加快的同时,过会率也大幅提高。
在国家加大直接融资比重及推进注册制的大背景下,投行业务面临着历史机遇,但也对投行风险管控和精细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公司根据投行业务的特点进行转型升级,完善投行保荐业务全面内控体系,满足证监会对投行内控体系的要求,将是决定从业者能否有效抓住历史机遇的关键因素之一。
2018年3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并于2018年7月起施行。投行内控指引旨在统一行业认识、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实践指导。该架构有助于引导券商对投行类业务实施全过程管控,督促各职能部门归位尽责,提高投行类业务风险管控能力。注册制下证券公司应按照投行内控指引要求,落实相关风险管控措施,实现投行业务的精细化管理。
在投行业务的承揽至立项阶段,证券公司要建立事前审查机制,对利益冲突进行审查,加强信息隔离墙管理。整个承揽至立项阶段可以分为项目开始、利益冲突审查、基础调研、初次立项、签订合同等流程。
立项至报送阶段主要分为:尽职调查、质控审查、底稿验收、问核、内核初审、内核会议审议、公司OA审批等流程。尽职调查是目前投行业务的核心,也十分考验投行人员的责任心。项目组须撰写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完整记录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控制部门监督项目组尽职调查工作,检查勤勉尽责情况,进行全流程跟踪联系。质控需验收项目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出具质量控制报告。现场核查问题未解决、工作底稿未验收通过的,不得申请内核。
报送至发行阶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监管意见回复、监管机构审核、定价与配售、包销管理等流程。
注册制实施后,后续管理阶段变得更为重要。其可以分为:风险管理职责、风险监测与报告、风险排查与预警、风险化解与处置等过程。
在投行业务管理的过程中,业务人员管理意义重大。证券公司要培养一线业务复合型人才,充实中后台人员力量,加强合规风控考核与问责,引导形成合规文化。
证券公司还要探索金融科技的运用,探寻智能化方向。
注册制下,监管机构要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投行业务人员存在流动性强的特点,所以证券公司要平衡人员管控和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投行业务要积极拥抱金融科技,不断提高效率,实现精细化管理。
来源:2020(第十六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