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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政

吴建政

建设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副行长,主要从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等方面的研究和工作。

 

论文

2018,强化银行全球化风险管理,《中国金融》第2期。

2012,实练全面风险管理内功——《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的难点、重点与对策,《金融电子化》第7期。

2008,中国银行业应理性面对新资本协议,《西部金融》第6期。

2008,欧洲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情况考察报告,《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02,内部风险评级最新进展及中国银行业的战略选择,《投资研究》第12期。

      

交流成果
2019年
从违约率PD到恢复与处置计划RRP—持续的进步与不小的差距
精选视频
本成果共享主题频道
来源:2019(第十五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金融供给侧改革下风险管理和有效供给能力建设
2005年
中国银行业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精选视频
本成果共享主题频道
来源:2005(第一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

 

论文

2018,强化银行全球化风险管理,《中国金融》第2期。

2012,实练全面风险管理内功——《资本管理办法》实施的难点、重点与对策,《金融电子化》第7期。

2008,中国银行业应理性面对新资本协议,《西部金融》第6期。

2008,欧洲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情况考察报告,《现代商业银行导刊》。

2002,内部风险评级最新进展及中国银行业的战略选择,《投资研究》第12期。

      

交流成果
2019年
从违约率PD到恢复与处置计划RRP—持续的进步与不小的差距
精选视频
本成果共享主题频道
来源:2019(第十五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金融供给侧改革下风险管理和有效供给能力建设
2005年
中国银行业内部评级体系建设
精选视频
本成果共享主题频道
来源:2005(第一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

一、关于风险治理

      吴建政专家在文章《风险治理抽象么?》中提到,割裂的2020年是风险管理人一个非常宝贵的经历,有助于我们深入地思考和改进自己机构的风险管理。吴建政专家认为从全球治理到国家治理,进一步到微观主体的公司治理,最后到一家金融机构的风险治理,这样的逻辑表述可能会更细致一些。在风险治理框架上,吴建政专家倾向于使用FSB在2013年同行评价报告中的风险治理框架来思考,同时指出,在银行如何进行风险治理方面可以借鉴现在的医学的思考,特别是在现代医学的传染病治疗方面。因为,金融风险和一般传染病的相似之处就在于,其传染性非常强。

      在治理的主要要素方面,吴建政专家介绍到,FSB专题评价从银行失败案例中抽象出四点,一是国家监管机构要对金融机构的治理,特别是风险加强监管;二是关于金融机构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其做法;三是金融机构内部的风险管理职能;四是对风险治理架构的评估。此外,吴建政专家还重点指出了,在国内对于风险治理,不同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出发点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在如何进行风险治理方面,吴建政专家总结到,第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第二要优化我们的理念,激励机制上包括风险控制、风险管控、风险管理和风险治理;第三,风险战略要服从和服务于业务战略;第四,内部的组织和流程特别重要,在组织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其中,吴建政专家着重强调,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组织架构,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最后,吴建政专家做出了一点提醒:治理机制实际上有多个角色,其在框架的完善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任何一个角色都可能影响金融机构风险治理的效果。同时强调了全面风险管理中遵循的原则包括全覆盖、匹配性、独立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吴建政专家最后提到要回顾总书记给我们的三点启示,即要强化风险管理理念,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党组织建设,改进我们的治理理念,完善我们的治理体系,提高我们的治理能力。要做好自己的风险管理,完善治理体系,必须做到“知行合一”。

      来源:2020(第十六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NO.19:风险治理、文化、战略与全面风险管理——吴建政《风险治理抽象么?》

 

二、关于银行全球化风险管理

      文章《强化银行全球化风险管理》指出,民粹主义、逆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及投资保护主义抬头,已经成为阻碍全球经济复苏的重大风险因素。针对中国企业全球化进程中的失败案例,吴建政专家在文章进行反思,并对中国银行业全球化进程提出期许:在国际金融监管日益全面、严格,技术性越来越强的背景下,中国银行业在国际化的进程中,应当尽快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性。具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要树立全球化的战略意识;第二,要树立全球化的风险意识;第三,要树立集团化的管理意识;第四,要树立精细化的经营意识;第五,要树立专业化的人才意识。

      来源:《中国金融》,2018年第2期

 

三、关于新资本协议

(一)关于新旧资本协议

      论文《中国银行业应理性面对新资本协议》提到,1988年的资本协议,主要目的在于“有助于国际银行业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和“消除国际银行间的不平等竞争”。与原资本协议不同的是,新资本协议的推出是国际领先银行自利行为的直接结果。新资本协议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包含治理结构、政策、制度、流程和技术在内的风险管理新范式,凝结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最佳 实践与成熟经验。实施新巴塞尔协议,从单纯依靠资本抵御风险转变为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平衡风险与收益。吴建政专家强调,实施新资本协议有助于提高资本效率,有助于提高银行声誉。

(二)关于国内银行的新资本协议实施

      吴建政专家在文章中进一步指出了国内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主要差距:风险管理体制尚需完善;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亟待提高;市场风险计量与管理亟待强化;操作风险管理亟待整合;数据基础过于薄弱。此外,吴建政专家还强调了国内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在总体目标上,确立国内商业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目标,并遵循以下三项原则:首先,应立足于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国内商业银行业务稳步发展的内在需求,提升核心竞争力;其次,考虑到国内银行的基础、差距和未来的战略重点,目标应具有可行性,不宜太高;第三,需要参照领先监管机构的要求,达到合规标准。二是集中有限的专家资源,明确要求与标准,统筹组织、协调各个项目的推进与实施,进行过程监控;在此基础上,再由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项目的开发。三是要协调计量技术与基础管理的关系。四是要发挥监管当局的选择权。中国银监会应当尽快组织国内商业银行,参照各监管机构的经验,针对不同参数进行整体定量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以确保实施新资本协议不会对我国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水平带来过大的冲击并实现激励相容。

      来源:《西部金融》,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