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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账户的分类

       2010年国内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引入账户分类,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通常,容易和会计准则保持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为交易账户,其它为银行账户。交易账户中市场风险每天产生损益,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其性质也很明确;银行账户对应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交易账户对应买卖价差。

国内银行业务的挑战

       2014、15年后,国内银行业务有了很大发展,如理财、同业业务和资管业务的大发展。一个挑战是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应算入银行账户还是交易账户?有以下几点性质:一是货币台、债券台都可以做,货币基金收益高,比较灵活;二是交易目的是税收、收益稳定;三是持仓期不会频繁交易,不会经常变动;四是会计准则非常明确,要求净值计入损益;五是收益稳定。问题在于监管没有规定,因此各个银行做法不一,有的放入银行账户,有的放入交易账户。

       另一个挑战是用交易账户的工具来做银行业务,如用衍生产品构建融资组合。合同金融工具是衍生品组合,体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中,不体现在债务中,受企业欢迎;同时可以避开授信/审批流程,代之以交易保证金,受分行欢迎。

巴三与IFRS9的比较

       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巴三与IFRS9两个监管体系达成了共识:会计准则和监管要趋同。但是,从最终双方发布的改革方案看,这项共识恐怕难以达到。首先,巴三的改革方向是从严控制交易账户(通过交易账户监管套利减少资本要求的做法很严重),而IFRS9的改革方向是从严控制摊余成本计量(类似于银行账户),两者的改革方向就是反的,造成账户分类更难与会计准则相对应。其次,因为从严控制摊余成本计量,IFRS9产生了大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东西,且不再对嵌入式衍生工具进行分拆处理,也造成分类上的困难。第三,巴三要求会计上按照交易性资产/负债处理的都认定为交易账户,但晚于巴三出台的IFRS9不再使用“交易性资产/负债”的说法,给巴三分类带来困扰。

       目前的一些做法是:对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倾向于列为交易账户;对于银行账户工具的交易,会计上按单个工具处理的认定为银行账户,作为组合特殊处理的认定为交易账户;用衍生工具做融资业务的,更希望放入银行账户;货币台进行的、以资金管理为目的的FX Swap,认定为交易账户;衍生工具对冲银行账户,使用套期会计的认定为交易账户,不使用的认定为银行账户。

       关于未来设想,首先,等待银监会明确监管要求,当前环境下银监会可能对新的国际准则持保留意见。其次,风控部门、会计核算部门、司库部门等中台部门要加强协调,一是账户分类上,财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做到不遗漏、不重复,符合业务实际,建立科学流程;二是风险管理要注意外汇台、债券台等交易台之间的业务交叉。最后,做好交易台的定义和管理,定义要尽可能与组织架构相匹配,从业务策略、风险报告和绩效评估三方面落实好交易台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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