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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5日,天弈全球专家研讨会(TGES)系列之金融供给侧改革下信用风险管理发展高级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在上午的圆桌讨论模块中,与会演讲专家和参会嘉宾就包商银行信用风险事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TGES发起人陈忠阳,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级审批人张山林,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石智勇,华夏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管仁荣,华润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总监孙骞,苏州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讲座教授袁先智等演讲专家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

       [背景: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接管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指出,包商银行出现了严重信用风险,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进行接管,并委托建设银行进行托管。]

以下为专家观点实录: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TGES发起人陈忠阳:昨天晚上官方发布公告,包商银行发生严重信用风险,被央行和银监会接管,由建行托管。印象中上一次银行被托管是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被工商银行托管。我首先想说的一个观点是大家不要觉得发生这样的事情很奇怪。中国经济在过去20年快速发展,尤其是地方中小银行规模扩张很快,这几年我们又遭遇持续的经济调整和下行压力,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不可避免。银行业是承担和经营风险的部门,与单个银行出现不良资产一样,整个银行业出现个别银行破产和倒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本身就是经济和金融体系优胜劣汰的正常机制。我们国家前些年推出存款保险机制就是在为此做准备。

       其次是关于托管的做法。感觉上这是我国处理所谓风险机构的常规做法了,不仅在银行业,多年前在证券行业也用得很多。当年证监会专门成立风险管理处置办公室,处置南方证券等遭受过重大损失的券商,出现过接管和托管证券公司的高潮。保险行业中新华保险、安邦保险等机构也曾经被先后托管过,去年银保监会也专门成立了风险处置部门。除了广国投等少数机构,中国极少有破产的先例,基本都是采用托管的办法。这种方式看来已经成为了中国处理问题机构的特色做法。我个人认为这还是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基本国情的,体现了政府对经济和金融稳定运行的保护。但是从未来发展方向上看,我们还是要努力建设和完善我们的金融机构破产机制,让破产作为一种正常的现象和机制被大家合理预期、合理接受、合理消化,为我们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风险管理的原动力。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没有破产就没有真正的额度限制、风险定价、风险准入等风险筛选和控制机制,也就很难有有效的风险管理。

       接下来,我们需要思考接管这种方式的经济含义是什么。如果最后都不宣布破产,接管单位将不得不对被接管单位负责到底。这让我想到了物理学的虹吸现象。是不是通过接管和托管,把低水平银行的资金安全和风险管理能力与高水平的银行进行对接,会发生类似“虹吸”的现象,让前者的资金安全和风险管理水平迅速提升。建设银行要把包商银行的各种低水平的问题解决,如资金安全、偿付能力、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等,直接的办法就是把建行的资金保障、人才和风险管理输送过去。但这种情况一家两家可以,十家八家怎么办?托管机制会不会带来相应的道德风险?资金安全相对容易被“虹吸”过去,风险管理能力的传输就会困难很多,尤其是短时间内难以做到。托管机制能不能把危机化解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最后是关于“风险”一词的用法。此次监管官方发布说“包商银行发生了信用风险”,这是业界非常典型和常见的将“风险”概念后置应用的做法。“风险”这个本意是“损失或问题的可能性”的概念成为了“损失”和“问题”的代名词。这使得“风险管理 ”的内涵也后置化成为对“损失”或“问题”的处置,这与现代风险管理发展的方向是不相符的。希望业界尤其是监管部门可以用更加规范和专业的语言来引导行业风险管理实践的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级专职贷款审批人张山林:我主要提两点反思。首先,能否通过提高金融供给(增加中小银行数量)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贵的问题。银行业管理和人员成本高,要维持一家银行运营,就要有足够规模的金融生态容量。包头区域经济市场容量就那么大,迫使他增加风险承担。另外,存款立行的银行经营理念是否过时。非常同意陈教授的观点,提高金融供给能力的核心是提高风险管理供给的能力。发展小微企业信贷靠大批量客户优选和单户小额来分散风险,而市场空间小,风险就高度聚集。同时,小银行存款有限,又忽视存款立行的理念,市场资金的短期负债来源配置长期资产,靠资产负债期限错配实现收益,流动性风险自然就高。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石智勇:包商的问题,至少可以给我们三点启示。第一,跨越经济周期要靠跨周期的资产结构。经营银行至少要做百年企业,千年企业也不过分。投资级资产和投机级资产的比例分配是个重要的考虑。一家风险偏好稳健的银行,其投资级的资产要占相当比例。第二,风险集中度不要太高。大额风险暴露不要超过合格资本的一定比例,前十大客户风险不要过于集中。第三,要有稳定的负债结构。商业银行靠高杠杆存活,维持较为稳定的负债至关重要。对小型商业银行而言,对同业资金过度依赖,就要有更为灵活的资产管理策略。

       华夏银行风险部副总经理管仁荣:作为包商这个规模的银行,如果是单纯的资产负债不匹配导致的流动性等风险,不至于被托管,即使是负债端同业资金占比高,如果主要配置在质量好的债券等资产上,也不会有太大问题。监管部门明确此次托管是信用风险出了问题,所以估计主要还是贷款出的问题。从授信业务微观看,此轮经济调整中,非国企及中小企业信用风险上升最快,这也是包商的主要目标客群,管控不好,出系统性问题也属正常。总体看,风险高的银行被托管也是好事情,有助于警示银行业正视现实,提升基本的风险意识和能力,回归本源。金融业的发展一定会经历这个过程。

       苏州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讲座教授,BBD高级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袁先智: 对于包商银行被接管这个事件,首先在过去十年中,商业银行的专业性提升仍然不够,风险管理水平仍然不高。另外,如果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不能与时俱进,建立满足大中客户和普惠金融服务需要的全面金融(信用)风险评估方法和对应的事后动态风险管理机制,出现包商银行的事情并不奇怪。最后,以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现状,资本市场没有形成规范的对产品的风险信息发布机制,因为真正的信用评级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所以我认为后面两年市场会形成对以中国债券市场为主体的信用评级专业服务的巨大需求。

       华润资产管理风控总监孙骞:包商前几年是小微企业民营银行,招行、平安、民生之前都做小微,但后来都不太如人意,可见小微这块对中小银行来说还是很难啃的骨头。当然网商,微众是因为依靠他们生态圈优势掌握了大数据,这是传统银行很难拥有的优势。从资产负债结构看,国外的小银行主要通过同业资金而不是存款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所以问题本质可能不在同业融资。而从信用风险看,有少数银行不良率10%以上,都没有被接管,信用风险应该也不是唯一的考量。我给出几点思考:首先,是否接管、以什么条件接管,在美国是由FDIC决定,不是OCC或美联储决定的,我们也应该规范起来。其次,接管是什么样的程序?民营银行申请成立的时候要做生前遗嘱,即恢复与处置计划,中小银行是否也要立生前遗嘱,平时监管机构审核生前遗嘱的严密性可执行性;危机时刻监管机构就按相应的遗嘱来执行。这样可以让银行退出有序执行。再次,虽然包商有两年没披露年报,但监管报送是正常进行的,为什么接管这么突然,是否我们保送指标体系有漏洞,也值得思考。最后,这种非透明接管容易造成恐慌。比如中小银行同业授信同业存放问题,基金的集中赎回问题,次生风险,也就是风险传染性问题也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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