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返回上一页

普惠消费金融的挑战

林亚臣 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副总裁

 

      普惠对个人来说是个人消费信贷。那么普惠金融确切一下加两个字,就是普惠消费金融。我们在报纸上看到的普惠金融有时候指的是小微企业信贷,是对企业的经营性信贷,这个题目仅限于讨论普惠消费金融,普惠消费金融现在做到什么程度?未来会怎么发展?面临的挑战都是哪些?

一、普惠消费金融简介

(一)普惠消费金融定义

      目前经济发展在四五六线城市以及农村还是相对落后,李克强总理讲过,我们还有6亿人人均月收入是1000块钱左右,这个量还是很大的,这些人要不要做普惠?普惠消费金融定义是以平等机会、可负担的成本、商业可持续原则,为有消费需求但尚未被金融服务覆盖的社会群体提供适当的服务。

      商业可持续∶要求收益覆盖风险,相对较高的利率;

      客户可负担的成本∶要求额度小使得资金费用成本较小;

      服务不充分群体∶要求下沉到3、4、5、6线城市和农村。

      加入这个领域的金融机构应该保持可持续性原则。普惠消费金融实际上现在因为我们有6亿左右的基数,从去年来看,有6亿左右人均月收入是1000多块钱。市场的量还是很大的。普惠消费金融在商业可持续这一点。

      政府支持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是要把实体经济搞起来,因为小微企业覆盖了50%以上的GDP,解决的就业接近90%,所以小微企业是中国经济的生命线,是就业的生命线。而个人消费这一块不能靠国家来扶持,怎么办?就要由一个有效的合理的市场来使得它商业可持续,市场可持续,消费者得到益处,参与市场的金融机构能够持续发展,那么可持续就要求收益覆盖风险。这个市场客群毋庸置疑风险是相对高的。要想商业可持续,一定要覆盖风险,利率一定要相对高一点,利率相对高了,客户可负担的成本就增加了。如何控制可负担的成本?这就要求额度要适当,不能给很高的额度。如果高利率加上高额度,就是死亡公式,含义就是说造成损失,一是给客户即消费者带来不利,二是给金融机构自身带来损失。所以客户可负担的成本要求额度要小。

      我们看一个市场是否合理,不能仅仅看利率,还要看它的额度。看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在什么范围里,因为最终的还款能力体现在利率乘上使用的金额,而不是利率本身。当利率很低的时候,金额就可以大一点,因为还款能力体现的是量。为什么说它是普惠呢?因为中国还有相当数量的消费者没有被金融覆盖。现在银行在3456线以及农村所做的业务基本上以存款为主,客户借贷方面的业务相对少,各大银行的信用卡中心也没有沉到下面去。很早以前依据银联的网络没有下沉,所以他们也就没沉下去。互联网来了以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往下沉,但是因为线上信贷的崛起,所以信用卡也没有完全沉下去。现在反而是线上信贷,消费信贷就是所谓的普惠消费金融是从下往上发展的,第一时间沉到下面去了,沉到下面的原因就是科技提供了方便,而且那个地方属于竞争薄弱地带,对一个新兴的金融行业来说,那个地方最容易发展。

(二)普惠消费金融基本需求

      传统金融服务不充分的群体在三四五六线城市,普惠消费金融的客群大多数还是三四五六线城市的青年人。那么他们需求合不合理?是不是不应该给他们放贷?他们有没有平等的权利接受贷款?首先在一定的条件下,他们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一定的条件是指要有一定的还款能力。那么这个需求是由什么产生的呢?由于支出和收入的错配,我们也应该支持他们改善自己的生活,不能出生在五六线城市就没有这个权利,他也有改善生活质量的权利。所以这个需求背后就是支出和收入在金额时间上的错配。而支出和收入上的错配有时候不是他的原因,比方他在一个餐馆打工,餐馆可能由于疫情没办法发工资了,还有很多农民工,一到年底也拿不到钱,但是这拿不到钱是暂时的,就是那么一段时间拿不到钱。这个时候他特别希望能有人支持一下。从普惠消费金融来说,目标客户是针对一些比较下沉的客户,他们生活在三四五六线城市和农村,这是一个广大的群体,他们的需求也是合理的。这就是普惠消费金融现在做的业务针对服务的客群,是消费金融公司成立的原因。在10年以前出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已经明确,基本上是针对银行没有覆盖的客户,所以一定是不会去和银行抢一个客户,因为融资是从银行来的,肯定和银行是竞争不过的。

二、普惠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普惠金融客群的主要来源有三类:一是没有信贷记录的低收入人群或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客群(80、90后),二是拥有额度较小信用卡的客群,三是非一、二线城市的互联网交易使用者。普惠消费金融行业里的产品主要也是三类,一类是现金分期,一类是循环额度,还有一类是商品分期。大家都知道商品分期,比如购买一台手机,通过分期付款,否则一下让他拿几千块钱都拿不出来。很多银行的合作伙伴都问是什么样的人要借这几千块钱,这样的人还是其实还是很多的。特别是青年人,一个月就那么多收入,要想买个手机,可能分期付款。慢慢这也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了,只要控制住负债的情况,不给他那么高的额度,他的还款能力是完全可以应付的。

      那么机构参与者都是什么?当然消费金融公司是主要参与者,还包括电商和网络小贷公司。新的网络小贷的管理办法出来以后,网络小贷的市场可能会收缩,收缩的量是网络小贷公司自己的主动行为,是按照监管要求的主动行为,但市场的需求和规模是不会收缩的。所以实际上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说是个利好。国家监管网络小贷以后,对消费金融公司是个利好。当然了也有一些商业银行和信托在助贷公司的帮助下,或者是在消费金融公司的帮助下,也在进入普惠消费金融这个领域。

      现在这样的银行是越来越多,我们看到主要的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全都参与了这个领域,只不过是规模大小或者开始早晚的问题,几乎没有一个例外。因为这个领域发展空间还是很大,就现状来说,我们总的余额刚达到两点多万亿,这是一个很小的总量。仅仅看消费金融公司的话,可能全部消费金融公司整个行业的余额规模也就5000多亿多一点,服务6亿多的人群是远远不够的。当然6亿多人群里边还可以进行细分,有些人是银行的客户,有些人是信用卡的客户是吧,有些人既没有信用卡,也没有银行的产品,只是消费金融或者是网络小贷的客户。

      那么从发展趋势来看,总量会达到什么规模呢?总量应该按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消费信贷渗透率决定,发达国家渗透率应该是在25%~30%之间,所以我们还有很长一段路往前走,我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40万亿左右,去年接近42万亿。今年因为疫情可能会少一点,在40万亿左右,但恢复的速度和势头在加快。这个规模离发达国家的规模还差的很远,才刚刚起步。

三、普惠消费金融面临的挑战

      普惠消费金融行业面临很多问题,因为这个行业起步相对较晚,并且监管还不够健全,处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

(一)行业十大矛盾

      第一条法规(用意)和实践的矛盾,当初我提完这个以后,一个月以后法律就修改了,最后的效果是把这个矛盾基本上解决了。法规和实践的矛盾是什么?比如36%以上不合法,但是没有确认是犯法,后来法律解释36%以上被定义成红线。因为如果说它不合法,很多人就试着钻空子,做完以后法律确认违法再收回来。实际上是在套利是吧?现在明确了以后,这一条矛盾基本上解决了,后来两高又出了一个民间借贷的管理办法。第二,不同监管下的矛盾。因为小贷是由金融办监管,然后其他都是其他小贷不算金融机构吗?类金融机构。小贷上征信又很困难。这就引出了很多问题,基本上把小贷的放贷变成了隐性借贷,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说,对银行来说是一个极不利的安排。第三是“普”与“慧”的矛盾。第四是客户体验和授信需求的矛盾。第五是反欺诈信息共享窘境,贡献和分享的矛盾。第六是满足需求和共债风险的矛盾。第七是额度和价格的矛盾。第八是数据源过多和信息不充分的矛盾。第九是关键信息缺失和有效数据闲置的矛盾。目前普惠消费金融所需的关键信息都在政府手中,但是政府不对外提供,所以这部分信息是缺失的。比方说想给学生放贷,要知道这个人是不是学生,这个信息在国家学信网一查就能查出来,但是学信网不提供查询。数据是闲置的,所以银行要花很多的钱来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学生。比如现在跟铁路局合作,买他的数据来判断这个人是否通过学生证买过火车票。现在政府也在解决这一条矛盾,例如重庆在开放政务数据,但是重庆开放是限制查询数量的,比方查是不是学生,只能查200条,但是普惠消费业务每一天都是几十万申请的人,200条的数量是远远不够的,还是没完全解决问题,但是现在已经向这个方向前进了。另外一个就是这个行业客群比较下沉,没有丰富的信贷数据,人行征信的数据对这群客人也不是完全有效,所以还需要多第三方数据佐证。第三方数据是很碎片化的,也有很多运营成本和数据成本。第十是数据风控技术和传统认知矛盾。

      所以这个行业的挑战还是很多的,同时挑战的解决靠一家公司是解决不了的,是整个行业的问题,只有在政府的指导下,政府的参与下才能解决。

(二)新宏观形势新挑战

      1、疫情影响

      首先是疫情影响,实际疫情上对普惠消费客群这个领域冲击最大。比方说最开始的时候餐馆打工者、房产中介等需要在外服务的人群,他们的工作受了严重的影响。可以在家里工作白领受影响较小,而必须到实地工作的这些人往往是普惠消费金融领域里的主要客群,所以疫情对普惠消费领域冲击很大,恢复起来也相对慢,这是新形势下带来的新挑战。当然现在恢复的已经特别好了,在全世界范围内看中国做的是最好的,这里要感谢党的领导,现在有了一个可喜的形式。从资产质量能看到,资产质量现在已经变成自公司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期,这是因为由于新的形势收紧的政策,最后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2、利率定价压力

      另一个面临的挑战是利率定价的压力。因为普惠消费金融客群本身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客群,要使业务可持续,收益覆盖风险,利率就必须要稍稍高一点。现在社会舆论和两高8月20号的法律解释,对这个行业的压力还是很大的。所以面临的问题是主动调价的问题,但是主动调价要能生存,要把风险控制到一定水平,这样的话有些这个领域里的参与者可能就会被挤压出去。

      3、资金市场

      还有一个挑战就是资金市场,因为银行对消费金融公司和普惠消费金融不是特别熟悉,目前银行熟悉的是国家支持的小微企业信贷那一块,而普惠消费金融这一块是靠市场发展,所以银行特别熟悉,在给消费金融公司授信的时候存在疑虑,使得价格和融资成本比较高。这几方面现在不仅是单个公司的挑战,而是整个行业面临的挑战。

      4、普惠金融消费信贷市场发展变化

      普惠消费金融未来会增量市场慢慢进入到存量市场,这种转变是由人口分布变化导致的,80后有2.3亿人出生,80后到90后1.73亿左右,00后就1.4亿人了,10后也就接近在1.6亿左右,就是说人口出生率变少,人口变少,年轻人变少,然后三四五六线城市的年轻人也随之成比例的变少,那么新增的客群就慢慢变少,就是说市场规模尽管很大,但是市场规模慢慢会变成存量市场,而不是增量市场。

      中国的金融市场享受了很多年的增量市场,因为我们的金融行业起初由国家控制,从改革开放以后才有了商业金融。个人金融实际上从2000年开始,慢慢有零售金融推向市场,所以我们享受了二三十年的增量市场和业务蓬勃发展。而现在进入存量市场就要精细化管理,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最优化的决策。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到那个时候这个市场会更加有意思,更加有挑战性,要靠真本事。这里零售信贷是一种最接近科学决策的一个领域是,它和公司业务是完全不一样的,是有统计规律的。通过对客户特质的认识、分析、预测不断的优化决策机制,拿到最优决策,使得投资回报最好且风险可控。

      5、两高法律解释(820)对普惠金融消费信贷市场潜在影响

      两高的法律解释引导着社会舆论,要求普惠金融利率要降低,降低是肯定是一个趋势,但是这个趋势客观上来讲要做到水到渠成,而不是人为的强行下降。过低的利率会极大的伤害普惠金融市场,不光是普惠金融市场,可能伤害到整个信贷市场。因为各个银行没有仔细的阅读820两高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明确说不适用于金融机构,但是人们直观的认为个人借贷都这么做了,金融机构更应该这么做,有这么一个假设。但个人借贷所包含的成本和金融机构借贷所包含的成本是完全不一样的。金融机构包含的成本,有获客成本,运营成本、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而个人接待只有一个资金成本,实际上是一个机会成本,自己的钱要怎么样使得机会成本降的最小。但是金融机构借贷成本更多,而且其他成本不会随着资金成本的降低而降低。如果获客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居高不下,资金成本降低并不能降低整个利率,因为利率降低就做不到收益覆盖风险,其他成本并没有随着资金成本降低而降低,这是为什么金融机构不能适用两高法律解释的基本逻辑。

      还有一个是法律规定的4倍的LPR标准,LPR本身是变的,假如LPR变成了2.5%,4倍也就是10%。如果全中国所有的金融机构只能提供10%的利率,信贷市场规模可能就剩下了现在的20%。对中国的经济是巨大的打击。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信贷业务可能还存在,所有的其他企业基本上都没有了。

      下边举一个例子,假设普惠信贷件均相对较小为2000元,

      情形1∶按820两高法律解释,如果APR利率为15%,则客户需付300元/年;情形2∶按820两高法律解释,如果APR利率为10%,相当于银行通常的18%利息(IRR)如信用卡,则客户需付200元/年;

      情形1覆盖超过70%的普惠消费信贷,普惠消费信贷市场供给侧可维持,但如果到情形2,则普惠消费信贷市场供给侧可提供20%的需求,市场缩水超50%。供给侧基本消失,这样客户少付¥100,但市场会消亡。

      所以现在金融行业里边很多人对两高的解释存在误解,两高解释有一些矫枉过正的问题,他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是吧?后边温州两高解释一出来,马上就按照两高解释来判了一个案子,把平安给判倒了。平安上诉以后又纠正过来了,为什么要纠正过来?因为他们理解了,刚开始的时候是不理解,现在慢慢大家理解了,所以现在已经很明确的行业共识就是两高的8月20号的法律解释不适用于金融机构。

      我们也看到银保监会在推动改革商业银行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否则的话,很多边远的小行还纠结这些问题。因为他们离主流的市场思想还相对远了一点,实际上820解释有自身的逻辑问题,因为LPR在某种情况下是往下走的。像现在经济情况是下行的,如果再往下走,整个信贷市场就要收缩了,那不利于促进消费,扩大内循环。如果严格的按照它走,会产生什么负面的效应呢?就是正规的普惠消费金融市场会消亡,但是消费金融需求不会消失。需求是个人自身条件产生的,不会因为法律出台需求就没了,巨大的需求会滋生金融黑市,造成整个社会不稳定。

      有人说要严打黑市,但是实际上是控制不住的。巨大的利润诱惑,人性会发挥到极致。所以正规的普惠消费金融市场被荡平了以后,对国家、对民族对整个社会的稳定有巨大威胁的金融黑市会随之而来。这就是为什么一直强调两高的法不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原因,严格的按照两高法律执行,会造成行业风险,带来社会风险,带来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冲击。

      所以希望能够在商业银行基本法上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当然现在在银保监会的推动下,人大也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很期待这个问题的解决。现在从市场上回馈的信息来看,比方平安银行的判决,是个明确的信号。因为平安银行判决是一审按照820文件判决他败诉,后来上诉以后胜诉,说明8月20号这个文件是不适用持牌金融机构的。

      这一点避免了两高法律造成进一步伤害,否则的话各个地方的法院都会挤破头,告状的人会挤破头,因为8月20号提出责任还可以追溯,这当然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我觉得公安内部和高法内部的窗口指导也有明确的信号。所以我们寄希望于银行基本法上要明确以市场为导向的定价机制,当然可以设一个上限,比如过去设的24%和36%,在此基础上按市场、按风险定价。这有利于避免进一步的行业风险,因为中国的发展需要这个行业相对稳定。

四、普惠消费金融的机遇和发展

      普惠消费金融的机遇和发展主要表现在国家双循环政策上,这更大程度上促进了内需的发展。同时银保监会前不久专门颁发了支持消费金融公司的文件,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支持。目前全中国只有27家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规模也不是很大,但是从指导方向上来看,国家还是寄予这个行业很高的期望。

      因为消费金融公司对普惠消费金融这个领域是最熟悉的,各种管理工具在消费金融公司经历了多年的打磨,大数据风控、AI各种各样的应用已经日渐成熟。可以说是比银行先走了一步,因为消费金融公司接触的客户是广大的下沉的客户,没有很多信用记录,也没有太多的信息,如何针对这些人,通过边缘的数据的整合,把每个人的风险状况以及未来预期预测出来,这需要相关的技术支持,而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在这个领域做得比较深入。

      我这部分基本讲完了,谢谢大家!

来源:2020(第十六届)中国金融风险经理年度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