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斌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是消费贷款,消费贷款被认为是用消费刺激拉动经济的手段目前出现的各种消费贷款业务与此有有关系。但是,作为商业银行,贷款要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三原则: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在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银行的贷款业务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消费贷款也是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产物。
银行贷款理论发展经历大致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商业贷款理论。早期的银行家们认为,商业银行为保持其流动性,只应对货物在生产的各个不同阶段给予暂时性的资金融通,因为这一类资金融通的背后有着商品交易基础,银行发放了贷款企业用于购货,货物出售后收回资金,银行即可收回贷款,因此这一理论又被称为“自动清偿理论”或“真实票据理论”。这个阶段贷款基本上只限于现在所谓的流动资金贷款,因为发放贷款之后它可以及时地收回,以此来保证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需要。但是随着银行业的发展,银行业的资金存款量增加,商业贷款无法满足银行的经营需要,需要进一步扩大贷款资金运用。因此在第一个理论的基础上,出现了预期收入理论。
第二阶段是预期收入理论。该理论认为贷款的清偿主要依赖于借款人未来预期获得的收入,未来收入是还款的主要来源。如果借款人预期收入稳妥可靠,银行就可以提供各种贷款。这个理论的出现,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了理论依据。在贷款的期限上,也从原来的短期流动性贷款增加了长期投资性贷款。
第三阶段是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莫迪利亚尼等人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提出的消费理论,他们依据微观经济学中的消费者行为理论对个人消费行为进行研究。他提出从每个人的一生来看,个人的消费取决于他一生的收入。在每个阶段,消费和收入并不是同步的。比如,年轻时期,需要举债消费,成年的时候就有储蓄,到了老年的时候,他用原来的收入来消费。也就是说,从一个人的生命周期来看,年轻时可以借更多的钱,等到中年时,收入增加,可以用来归还前面的债务。这个理论的出现可以使银行对个人做一些长期性的贷款,即个人消费贷款。
这三个理论跟我们现在做的贷款品种有直接关系:商业贷款理论对应的是短期资金周转贷款,预期收入理论对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生命周期理论对应住房、耐用消费品等购置贷款。从历史上来看,对个人的贷款要比企业的贷款要晚得多。生命周期理论实际上是60年代才出现的,我国个人贷款在90年代以后才出现,在这之前都是对企业、对公司的贷款,而对个人贷款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历史都是很短。
人消费信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是贷款人发放的用于自然人(非法人或组织)个人消费目的(非经营目的)的贷款。消费包括住房购置、汽车等耐用消费品购置、各种日常消费的支出。消费贷款的概念存在两层含义:从广义上来说,它包括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狭义上来说,除了住房、汽车这些大额消费品以外,还有可以用于各种日常消费的开支,也可以叫消费贷款。
1、商业银行
主要的贷款主体是商业银行。目前基本每家商业银行都能够提供消费贷款,包括提供住房贷款、消费贷款、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等。品种比较齐全,规模也比较大。但是从目前来看,商业银行的消费贷款的大头还是在住房贷款,而真正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数额,目前在行业里面应该不是最大的。
2、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保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月首批中银消费、北银消费、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截至2021年末,全国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已达30家。
3、企业集团金融公司
企业集团金融公司为供应或生产消费品的企业集团所成立的财务公司或金融公司。其中最代表的就是各大汽车公司成立的财务公司,主要是给汽车分期提供融资。
4、消费和支付平台
伴随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许多互联网公司依托电商平台涉足消费金融领域。互联网公司巨头纷纷推出了消费金融品牌和平台,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各个互联网平台基本都在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在操作上很方便,授信也很简单,但是利率很高。
5、小额贷款公司
按照我国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准吸收公众存款,只能用于股东本身的资金来放贷,所以总体上规模比较小,以消费为对象,总额不是太大。
人民银行最近刚发布的数据来看,到2021年年底全国个人住户贷款是71.11万亿,占各项贷款余额35%。住户贷款里有经营性贷款,也有消费性贷款,其中经营性贷款有16.22万亿,占比22.8%;消费性贷款54.89万亿元,占比77%。而在消费性贷款里,又包括住房贷款和狭义的消费贷款,其中住房38.32万亿元,占比69%。住房以外的消费贷款有16.57万亿元,占比30%。这是目前消费贷款的现状。
个人贷款和消费贷款的概念经常混淆。消费贷款以贷款的用途作为鉴定依据,但实际上贷款的对象是个人,这两个概念容易混淆。在管理规定里或各种统计口径里,也会存在这个问题。
消费贷款是从用途的角度来鉴定业务,但是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会有很多混乱。按照前面的理论,个人的贷款包括短期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个人长期投资的需要、大额耐用消费品购买的需要。这三类用途实际上每个类别都有清晰的业务逻辑。比如消费贷款里投资的用途,如果从逻辑上来说,这应该是对个人用于投资所放的贷款,是符合业务逻辑的,因为投资以后有回报,就可以归还贷款。而消费只能是用未来的收入来归还贷款。但目前个人贷款的实际情况是,用于投资性的用途往往混淆在个人消费贷款里。
1996年实施的贷款通则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就是规定个人的贷款是不能用于股本性权益投资的。当时我国个人贷款的数量非常少,所以这个规定主要是针对企业、公司的规定。在90年代之前,我国的企业贷款发展时间也不长,对用途的管理基本上还是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即专款专用。所以对企业用于股本的承担风险资金需求规定不能贷款。而在1996年以后,个人贷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贷款通则的规定,就沿用到个人贷款上面来了,那也就是说对个人的贷款也不能用于投资,这样就会产生上述的逻辑问题。向个人放放用于投资的贷款是符合贷款逻辑的,目前的禁止性做法是因为对贷款通则的过度解读。
比较典型的是在十多年前,多家银行给华为的员工提供贷款,华为员工在取得了贷款后投入到公司里,作为公司投资资金。这是华为的一种创新,在这种创新下,华为即使不上市,也有源源不断的投资来源,而且还与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但是,员工借了银行的钱再投到公司的经营,这个过程违反贷款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所以这些发放贷款的银行后来全部受到处罚,银行的贷款也全部都要收回来。到目前为止,诸如此类的贷款都还是不合法的。目前个人创业需要的资金,按照贷款通则的规定,只能用自己的钱,不能向银行贷款。
与之相反,用于消费的贷款,在政策上却得到大力的鼓励。并不是所有的消费都可以贷款,从业务逻辑的角度来讲,大多数的消费不能贷款。所以,在个人贷款上业务在逻辑上还存在着明显的混乱现象,它虽然符合业务逻辑,但与现行的规定不符。对于贷款期限的设计,短期与长期应与业务、客户的实际场景相吻合。短期贷款就是满足客户的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如信用卡透支、信用卡分期,都是符合这方面业务逻辑的。长期贷款如汽车贷款、住房贷款,这些都是符合逻辑的。
对于投资性的贷款,当下比较缺乏。当然我们现在也有经营性经营贷款,但是经营贷款、普惠贷款有一个大的前提,即需要有经营资格。发放经营性用途的贷款给贷款人,此贷款人必须有经营资格。什么是“经营资格”?即要有营业执照。这就对很多想投资的个人来说是个限制条件。而在法律法规上也是空档。
消费贷款里很多产品的设计都是以用途作为主要的风控设计基本点。这样还容易导致各种信贷乱象。因此,现在的很多贷款后面都会带以用途为主要特征来描述一种业务,比如住房贷款、汽车贷款、装修贷款。其中最为极端的是POS贷款。这个钱它是客户从POS机里面取款的,这种就叫POS贷款。这种通过用途来设计产品的方式,在业务逻辑上存在很多混乱点。
首先,风险控制重用途不重主体。任何贷款的背后都是债权债务关系,人是基本的债权债务主体。但是现在很多消费贷款看不到人,只看到贷款的用途和贷款的场景。这样会导致在抓风控点的时候落空。因为控制风险点实际上是借款人。现在很多消费贷款设计时往往抓住一个用途,虽然可以开拓一块市场,但这个市场往往带有很大的错位,本质上就会存在很大的风险。现在各种网贷、线上贷款都以高利贷的方式出现,就是因为它背后的风控逻辑不清晰,没有把握住实质的风险控制,必须要以高利率来弥补高风险。
其次,不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是银行贷款风险的原因,银行贷款风控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信息对称的问题。在消费贷款业务上,我们前面提到的六大经营主体发放贷款所要做的事就是要解决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要取得借款人可靠的信息。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消费贷款机构的业务场景里面看不到借款人,而是通过各种模型和各种场景获取借款人的一部分信息,没有真正解决借贷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三,共债与过度授信。各个贷款机构都会对每一个借款人提供授信,发放贷款,客观上它必然会造成借款人过度负债,而这个问题目前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要保证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对消费贷款业务真正回归本源,能够按照贷款的逻辑来实行风险控制。
什么是“贷款逻辑”?对银行来说,贷款的风险主要是两大方面:一个是政策性风险,另一个是信用风险。对每个机构来说还存在操作风险、市场风险。
政策性风险,首先是贷款不能进入股市,其次是不能进入房市,接下来有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禁止进入的领域。根据国家宏观形势的变化,国家会出台一些政策,例如在股市火爆时出台了贷款不能进入股市的规定,房价上涨过快时出台了贷款不能进入房市的规定,这些都是国家宏观政策层面的规定。金融机构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受到严厉处罚。
信用风险,要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和借款人的违约成本来加强控制,并不是通过哪个用途来确保贷款风险的。
根据风控逻辑,金融机构要设计适合自己风控要求也符合客户需求特点的业务模式。长期消费贷款应从个人生命周期设计,用未来收入还贷,主要是房贷和车贷。短期消费贷款,主要是周转性质,比较适合信用卡透支或分期,适合小额、高频、循环的方式。而在经营性贷款和投资性贷款这两个模糊地带里,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计新的业务模式。
消费贷款的业务特点是面对千家万户,客户数量很多,金额很小,因此业务必须嵌入到各种业务场景里去。
消费贷款的是一个新兴的创新业务,随着技术的进步,在业务创新方面出现很多新的手段,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促进消费贷款风控的完善。如信息验证技术、智能合约、信息共享等。
(责任编辑:张璐璐)